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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最美检花”评选活动投票开始啦

榆林检察 2022-06-19

榆林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最美检花”

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榆林市检察事业里,有她们的柔情春风化雨传递司法温暖,也有她们的刚毅直指罪犯维护社会稳定。她们用对法律的忠诚、对正义的坚守、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不断书写新的奋进篇章。榆林市检察机关“十大最美检花”评选活动正在进行,请为你心中最美的那朵检花投上宝贵的一票吧。



投票时间


2021年10月23日8:00至2021年10月25日24:00


投票规则


1.每个账号每天可在微信投一次。每次投票最多不超过10个候选人。


2.严禁各类刷票行为,刷票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榆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李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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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英,女,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8年进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三年来,获得了全市优秀公务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标兵、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多项荣誉。


从检以来,李美英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却有着平凡坚毅的坚守和初心不改的热情干劲。
用一件件案子彰显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刑检干警,李美英协助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包括马某某等人“套路贷”恶势力案等。不管任何时期,她都秉承着“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信条,把公正司法作为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办案准则。她辅助办理的李某某等14人跨境网络赌博审查逮捕案,涉案人数多,办案时间紧,案情复杂。接到任务后,她和承办检察官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办案中,经过前期的提前介入引导、多次的座谈交流、审慎的审查讨论后,对公安机关报捕的1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4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批准逮捕,另外10人分别以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严格贯彻落实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不枉不纵,促进社会稳定。
用一个个文字谱写奋进篇章
除了办理案件外,她还需要负责撰写材料、收发文件、协调沟通等其他综合工作。其中,撰写材料较为复杂重要。她深知要做好材料撰写工作,需要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深厚的理论基础,因此,她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对上级的会议精神、文件内容等认真研磨。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锻炼,她能够更加及时高效完成各项材料撰写工作。三年多来,她撰写了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经验总结、制度机制、贯彻意见等材料100余篇,部分被省、市有关平台采用。
用一次次行动展示检察风貌
2019年,在市院的组织下,李美英参与了为期两周的覆盖全市14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预防性侵害专题巡讲活动,通过倾心倾力讲授与引导,为增强未成年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2020年,市院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实训暨第四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虽然办案经验并非十分丰富,但她并没有逃避和气馁。赛前强化学习提升,赛中沉着冷静应对,最终获得了“优秀公诉人”称号。2021年,在市院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党史学习教育暨作风教育整顿青年培训中,展现了不怕苦累、团结队员、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获得了“优秀学员”称号。
用一份份坚守书写担当尽责
进入市院工作以来,李美英先后参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等专项工作。每一项工作,她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决的执行力去完成。几年来,她从未休过年假,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加班加点是常态。在2019年、2020年扫黑除恶关键时期,两年内未请过一天假,即便是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以及身体明显不适时期,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她始终保持着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各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躬身耕耘,持续燃烧着激情、释放着力量,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绽放青春。 

 榆林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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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苗同志是一名非常平凡普通的检察女干警,从检十余年,为人低调谦和,工作踏实认真,勤勤恳恳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坚守内心的公平正义,坚持朴素的为民情怀,诠释着榆林检察人的勤勉、务实、奉献和担当。
2008年大学毕业后考取了陕西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被分配到米脂县高渠乡人民政府,任乡长助理,三年多的农村基层工作历练与沉淀,培养了她心系群众,脚踏实地,潜心工作的品格。2011年进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政治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第四检察部从事政工宣教、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协助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0余件。
在政治部工作的五年多,各类综合工作繁重琐碎,她既充当部里的内勤,上传下达,安排服务会议会务,起草大量文字材料,又负责宣传教育和部分人事工作及支部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服务党组中心组学习,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和检察信息,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填报政工统计数据等,事无巨细,她任劳任怨。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均被市院评为 “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14年被市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进入业务部门工作后,她办案严谨负责,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平均每年办理一百多件案件,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部门前列,在2020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得优秀位次。日复一日的阅卷、外出调查、制作法律文书,撰写审查报告,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年多的民事检察工作历练让她能够从容应对各类民事案件和各种当事人。既坚持法律的标准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又深刻理解同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处于弱势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帮助他们寻求救济途径,彰显司法温情。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18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2018年度全市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工作先进个人”。
她热心志愿服务,多次参加普法宣传、爱心捐赠、帮扶慰问困难群众、义务献血等活动,2013年被市院评为“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2016年被市慈善协会表彰为“2015年度慈善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她勤奋好学,零基础自学通过司法考试,工作期间攻读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017年被省检察院政治部、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评为“全省检察系统第三期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优秀学员”,2019年被市院表彰为“最美检花”,2021年7月被市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榆林市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韩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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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雨欣,女,汉族,1995年2月生,陕西榆林人。2018年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2019年参加工作,就职于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木樨,俗称桂花,其色浅,温和淡雅;其味清,沁人心脾;其质坚,经冬不凋;用途广泛,可入药入馔入茶入酒。三毛说:“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那我想,以一株木樨的姿态完成一生,优雅站立、从容盛开。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审核制发公文372份,编发检察信息81期,被省院采用14期,实现“零”采用的突破,撰写大小材料百余份,总字数近百万,起草的材料多次在全省检察系统进行交流分享,起草的工作报告在《西部法制报》和人民网进行刊发……琐碎日常的工作听来平平无奇,综合行政的岗位缺乏惊心动魄,但这些都是蓦然回首、我进入单位匆匆两年来的点滴回忆,也是让我身披检察蓝、胸前戴检徽时心里的底气。世人崇尚英雄,我也一样,我的同事们就是这样一批冲锋一线、披甲上阵的战士,而我作为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的“编外”人员,未经案件风波,不曾唇枪舌剑,只作为这“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宏大格局里最不显眼的一颗小螺丝钉,永远沉默,永远平凡,但永远忙碌,不出纰漏,守好行政“大后方”,与他们并肩而行,写材料一笔一划皆倾注心血,审文件一字一句具精益求精,为榆林检察事业巍巍巨轮的正常运转、扬帆远航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学以养性、业以活思、行以见广,是我理想的生活状态,虽尚未至,然心向往之。由于真心喜爱学习的状态,也信奉孔老夫子“君子不器”的主张,我从一个初入检察系统不分公诉和公益诉讼的小白,成长为了如今对各部门职责信手拈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比”等法律专有名词略知皮毛的非专业熟手;从一个不爱看新闻的闭门书生,成长为了如今“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新时代青年。进入办公室后,除自己本职工作外,我还主动学习了机要签发文件、电子印章盖制、公文排版印发等新技能。以工作为学习契机,以学习为工作根基的背后,是连续加班超过一个月的生活常态,是通宵写稿狂流鼻血的意外插曲,是一篇相关文件反复翻阅三五十遍的常规操作……


细嗅时光,闻木樨香。闻木樨香,出自禅宗,讲北宋名家黄庭坚参禅悟道的故事,意在说明木樨之香要靠自己去闻,自然之本真、心性之本源、生命之本味,要靠自己去悟。这是我对木樨文学意蕴的启蒙,也是我后来坚持称木樨而不称桂花的缘由。木樨芬芳,藏于俗常,需要暗暗体悟,值得细细品味;生如逆旅,寒来暑往,只愿不困于生活之苦,不囿于名利之篱。观人生,则洒脱自在、率真平和;思事业,则“把名字写在水上”,把坚强盛开在骨子里;交朋友,则“终日向人多酝藉”。


今生来世,都要活成一株木樨,不喧嚣、不张扬、不攀援、不怨怼,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最坚韧的性子。


榆林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辅警   刘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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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鱼,女,1997年4月出生,共青团员,榆林市榆阳区人,2018年7月毕业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现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


该同志从读警校到参加工作,都凭着执着的信念和坚强的品质,认真谦虚地向前辈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多次出色地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该同志能够始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努力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自我。


2021年10月11日9时许,刘鱼同志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接访大厅例行执勤,来了一名女性上访群众,当时执勤保安询问她上访的事由后向其耐心地解释,说明该案件还未到检察程序,让该女子找相关部门进行询问,该女子随即离开。过了十分钟左右,该女子又折返,并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掏出一瓶汽油,拧开瓶盖直往自己身上浇洒,手上还攥着打火机。刘鱼见状,一边大声呼喊,一边奋不顾身地扑向该女子,夺下其手中的汽油瓶,在此过程中,刘鱼身上也被泼洒上汽油,一旦被打火机点着后果不堪设想。刘鱼当时顾不上多想,一心只想着快速处置这迫在眉睫的危情。紧接着刘鱼和法警支队辅警袁青青齐力上前控制住了该女子的双手,迅速抢下她攥在右手的打火机。随后,法警支队其他同志默契配合,合力控制住了该女子。刘鱼和袁青青随即对其进行搜身检查,所幸再无发现其他危险物品。随后,将该女子带至12309接访大厅群众等候区进行安抚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年仅24岁的刘鱼,虽然只是检察战线的一名新兵,但她在危急时刻反应迅速、快速出击,临危不惧,及时果断地扼制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她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司法警察的责任与担当,彰显了新时代榆检人忠于职守的勇毅果敢;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凸显了新时代榆检人尽职尽责的崇高品格。让我们为恪尽职守的女汉子刘鱼点赞!




榆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一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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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崴,女,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5月8日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该同志自1997年进入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以来一直从事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在25年的从检工作中,其始终保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工作作风,为民请命的初心和使命,相继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市区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在办案一线的25个工作年头里,其认真细致地审查着每一起刑事案件,反复斟酌法律文书的每一个用词,耐心接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理性,所办理的“马军等多人涉黑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阶段所管理的第一检察部获“十佳办案团队”称号,其本人的工作也获得市区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并赢得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


作为检察干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利用自身专业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积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能够积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体和程序权益,还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协同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环境和食品、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周边环境等检查工作;按照上级院及本院安排每月都会走进城乡各级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所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获2015年至2017年度榆林市“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获榆林市“十佳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2017年获“陕西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20年向公安机关发出关于未成年人“纠正委托辩护、询问等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被陕西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同时她倡扬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的家庭理念,孝敬父母,友爱家人,顶住歪风,守住廉洁,远离腐败,共同构筑了勤政廉洁、恪尽职守的反腐家庭防线。 


横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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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瑞,女,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榆林市横山区人,2011年进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二级检察官,负责刑事案件审查办理、法律监督工作。


从检十年,贺瑞同志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公平正义,无论案件大小,均一丝不苟对待,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捕,无一超期办理,无一判无罪,所办案件准确率达100%。先后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执法监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贺瑞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察民情访民意,用心用情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辖区内电信诈骗高发,群众财产被骗、反映强烈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断卡”行动,在从快从严打击电诈网络犯罪的同时,认真开展追赃挽损和反电诈宣传活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2021年,办理的周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面对证据单薄、犯罪嫌疑人翻供等不利情形,她及团队通过跨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不仅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并且成功纠正漏诉两名漏犯,为电信诈骗被害人挽回损失14.5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她始终保持明亮的心境和司法人文关怀。2021年在办理张某某失火案中,了解到嫌疑人年近70,此次系过失犯罪,其亲属在案发后积极补栽苗木,取得受害人谅解,贺瑞认为该案初步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为严格审查,同时缩短办案周期,她带领团队在一天内完成失火地的走访、调查核实被毁苗木补种情况,询问听取被害人意见以及讯问犯罪嫌疑人,并于次日组织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程序公正。会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公安机关很快采纳建议,对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铁肩担道义,柔情铸检魂”。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可能不都是大案要案,但是贺瑞坚信只要心中时刻想着“执法为民”,把一个个案件办到群众心里,群众就会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情,体会到公平与正义。


神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康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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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妮同志1995年7月被分配到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检察院法纪、反贪、公诉、侦监、第二检察部工作。在从事检察工作27年中,从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一直到部门负责人,始终爱岗敬业,认真钻研检察业务,创新工作思路,无私奉献,所在部门工作在全市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


一、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工作中艰苦奋斗、兢兢业业;在生活中孝老爱亲,和睦友善,建设好家庭,树立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在社会中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办案一线做出积极贡献。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一直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在神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群众赞誉。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擅长办理侵财类疑难复杂案件,依法批捕了榆林市影响大的李某等人涉黑涉恶案件,麻某、马某等社会影响大的敲诈勒索、诈骗、网络电信诈骗案,所批捕、起诉的1000余件刑事案无一起无罪案件出现,依法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神木社会稳定。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办理的长城遗址保护案、红色资源保护案、煤化领域生态环境污染案行政机关整改成效显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群众认可。


康晓妮同志多次被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检察官;被榆林市委、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维稳先进个人;被神木市委、市政府授予2017年全市十佳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维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神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温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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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于娇,女,汉族,1984年10月生,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2009年8月,温于娇同志从神木县锦界镇调到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入院后,温于娇同志在神木检察院最忙碌、责任最大的刑事检察部门一待就是12年,其凭借深厚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很快成为科室里的业务尖兵、办案骨干,办理办结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年来温于娇同志以其务实敬业,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未检工作业务能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称号,得到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


2011年,温于娇同志在侦查监督科内勤请假的情况下,在办案的同时兼任内勤工作,一次盛夏的周末,上级院要求要紧急报送一份材料,温于娇同志当时正感冒发高烧,硬是撑着虚弱的身体,在办公室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完成了材料。司法体制改革以后,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温于娇同志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温于娇同志参与并主办了神木市检察院受理的5件涉黑涉恶案件,涉案人数多达130余人。在扫黑除恶斗争的三年时间里,温于娇同志几乎每天都是夜以继日的审查案卷,没有节假日,经常十几日在外地无法回家。家里介绍对象她总说忙,顾不上见,一直耽搁着。同时她曾为神木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组成员,以其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教育感化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注重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成为首批入选榆林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的人员之一。


在工作中温于娇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确保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在生活中,温于娇同志关心同事,乐于助人,新人们都喜欢跟她请教探讨问题。在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辩护人等来访时,温于娇同志都是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真正理顺情理法三者关系,主动换位思考,真正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尽量把矛盾化解到最小。


做为一名普普通通的青年女检察官,温于娇同志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践行着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把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并且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人生更高的目标迈进。


府谷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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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女,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3月出生,陕西府谷人,2012年从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从检近九年来,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勤奋工作,公平处事,淡泊名利”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公正办案、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廉洁自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守护着平安,用女性特有的严谨细心,坚韧负责履行着自己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刘佳同志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辖区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集中精力专攻扫黑除恶专案之余,其他刑事案件案发量较往年也有所增加,刘佳同志与队友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年底共结案450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7件,审查起诉案件303件,所有案件均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恰当,全年无一起超期案件,无一起被判无罪案件,宽严相济,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好评。2020年春节期间,在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的吃劲阶段,刘佳同志与同事又加入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另一起涉黑专案的审理中,从大年初三开始加班近月余,完成了案件的初步证据分类整理工作。2020年3月,刘佳同志被府谷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6月,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21年6月,被府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授予优秀政法干警称号;2021年6月,被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标兵。


刘佳同志工作踏实、勤勉敬业,在自己的岗位上书写对法治的信仰;她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用默默的实干诠释公正正义;她铁肩柔情、巾帼担当,用关怀与真情传递着检察的温度。她勇挑大梁,敢于担当,以一个检察官的高度自觉保障人权、服务民生,深刻践行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不断学习提升本领,坚持用追求和奉献书写着热爱的检察事业,书写着自己光彩的人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依然用她的全部激情和热爱谱写着司法事业的新篇章,为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而努力奋斗!


府谷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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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娇,女,31岁,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12年至今先后在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现为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先后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工作期间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并获得县共青团、县政法委、市政法委、市检察院授予的多项奖励和荣誉称号。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


参加工作以来,王娇同志一直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始终做到坚定政治信仰,坚守初心使命,严守检察纪律,严肃工作作风,生动践行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理念。


二、工作态度认真,业务能力优秀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七年多来,王娇同志逐步从一名新人成长为科室的中坚力量,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她凭借自身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永不服输的干劲,一路摸爬滚打,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熟悉了常用的法律知识,掌握了实用的办案技巧,她也几乎成了大案、要案、难案的“代言人”。特别是2019年参与办理谈某某等10人涉黑案、2020年参与办理马某某等28人涉黑案,既是领导对她业务能力的肯定,也让她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20年4月份调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后,王娇同志努力克服岗位调整后面临的业务难题和心理恐慌,迅速熟悉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很快就成了成了部门的“活法典”。与此同时,还承担了部门大量的典型案例、领导讲话材料、重要工作总结、新闻稿件的撰写。参与撰写的保护明长城镇羌堡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参与撰写的裴某飞等民间借贷纠纷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在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32期(总第46期)发表,办理的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三、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廉洁纪律


工作多年,王娇同志深深记得院领导的教诲,“我们不仅仅是在办案,更是在办别人的人生”。无论案件大小,她都一如既往认真;无论工作多累,她都一如既往严谨。与此同时,她还还注重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让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多年来,她严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人员的廉洁纪律,从未有过违纪违法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王娇同志也会将廉洁守法牢记心中,成为守法护法的践行者。


王娇同志做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为民、依法办案的人民检察官,用自己的朴实无华诠释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检察官的最美风采。


定边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米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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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富华,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陕西定边人,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2008年9月通过全省选调生考试进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3年6月被任命为检察员,2016年9月通过考试被任命为员额检察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第二检察部工作。


最美检察官美在哪?


一、“美”在工作有成效


办理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50余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参与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首个心理咨询室、首个检察公益林建设。


先后主办或者协办国有财产领域套取专项资金、能源化工污染防治、退耕还林有关问题专项监督、“毒豆芽”、粉条中铝含量超标等多起有影响力案件。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推动9处长征革命文物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在定边检察公益林建设过程中,秉持“以案养林”宗旨,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5件,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126宗6964亩。与定边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会签制度6份,为公益林基地建设提供的制度上的支撑。在地膜污染公益诉讼案中,推动耕地生产力保护,守护粮食安全。2014年,主办的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被榆林市政法委评为“2014年榆林市公正执法十大优秀案件”;2015年,主办的张某骗取贷款案被榆林市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县区优秀案件”。


二、“美”在学习不松懈


担任定边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开展各种主题法治讲座60余场(次)。先后在《检察日报》《中国政法论坛》等平台发表《避免将正当防卫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需纠正错误观念》《我国修复性司法面临的现实挑战》《交通肇事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定边县石油开采污染情况调查及对策建议》《浅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机制完善—以基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实践为视角》《试述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刚性》等文章,以实践促进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再推工作质效。


三、“美”在生活有追求


2017年加入定边县作家协会。曾在定边县广播电台发表《话说三边》系列文章6篇,散文《外婆家的院子》《陕北民歌》《我的故乡白于山》等作品有一定知名度。为单位的文娱活动自编自导小品《守护绿水青山》,编写《扫黑除恶》快版词。编纂《定边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汇编》,以定边检察公益林建设为启发,创作小说《公益林》。


定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   乔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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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燕妮,女,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恪尽职守、办案有力执法有温


从检以来,乔燕妮一直扎根刑事检察第一线,办理刑事案件千余件,她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在办案过程中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所办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公诉的所有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面对犯罪嫌疑人她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做到兼听则明、不枉不纵。2021年以来她办理了两件省公安厅督导的重大案件,卷宗多达二十余册、嫌疑人多达三十人、涉案金额七百多万,办案过程中她反复研究案卷,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将案件表格化使案件了然于胸,顺利通过检委会后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法律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办案既要保证让有罪的人得到惩处,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21年乔燕妮办理的雷某交通肇事案,雷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肇事,致使自己的弟弟、弟媳死亡,妻子重伤。鉴于该案的特殊性,乔燕妮审阅案卷后,对死者家属进行走访,家属表示对雷某的行为谅解,且雷某表示愿意将弟弟的儿子抚养成人。鉴于此乔燕妮对雷某提出不起诉建议,得到批准后,她组织被害人家属、侦查阶段案件承办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进行公开听证,参与人均同意对雷某作不起诉。对雷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雷某送来“不诉决定重于生命,公正检察执法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倾心守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担任未检办主任以来,她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未成人的各项刑事政策,尽己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把社会化的帮扶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放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首位,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2021年乔燕妮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为高三在校生,而且家在外地,审查案卷后她与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家长、老师多次沟通,她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良好的帮教条件,再加上高考在即,提出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决定做出后其母亲从遥远的南方赶来,哭着给了乔燕妮一个大大地拥抱,感谢她给了孩子一个重生的机会。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多年来她坚持送法进校园。2020年8月,其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获得通过,自此实现了定边县“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全县公立学校的全覆盖。疫情期间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启未检小课堂,保证停课不停学。每年坚持组织中小学生代表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丰富宣教载体,提升宣传效果。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法治学习,让全县未成年人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法治教育,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时远离犯罪。


乔燕妮同志2016年被评为禁毒先锋、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获得“全市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的称号。2019年其所在的部门获得最高检、团中央“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20年其带领下的未检办案团队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优秀办案团队。



靖边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   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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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我从一名懵懂的大学毕业生变成一名光荣的检察干警。十一年来,从办公室到公诉席,从公诉席到统计员,变的是平凡的工作岗位,不变的是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


努力拼搏、夯实基础    完美“转型”


2010年10月,大学毕业在家待岗的我,有机会参加县上组织的考试,不负所望,以优异的成绩胜出并被组织部分配到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因所学为法学专业,当时无比激动,怀揣着法律人的梦想,走进了“正义”的殿堂。进院后,最先被分配到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统计和档案两项工作,从字面意思看,整理档案并不陌生,但统计工作在刚接手时,确实存在许多不熟悉的问题,害怕统计的数据出现问题,我就“不耻下问”,多次向市院请教,就这样在循序渐进中,我摸索到了统计的要领,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2012年10月,这是一个转折点,我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并顺利过关,在当时取得司法考试证,就有了办理案件的资格,也因此,我被调整到了公诉科,成了当时全市创建的第一支“女子公诉队”的一员,心中非常自豪。这支特殊的“队伍”以“案案都是精品案,人人都是优秀公诉人”为目标,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不断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好,认真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释法说理,完美“转型”成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术业有专攻”    积极发挥“指挥棒”作用


在公诉科的五年弹指一挥间,心中有太多美好的回忆,也有很多不舍,但不得不离开,没有了办案资格,就相当于鸟儿失去了羽翼,也让我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2017年10月,我被调整到了综合业务部,又干回了“老本行”——统计工作,此外还负责案件受理工作,虽然公诉科的离开属万般无奈,但却让我积累了与案件有关的更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对我受理案件和统计数据分析提供了不可小觑的帮助,有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感受。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认真落实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各业务部门主要办案数据进行考核成为主要抓手,因此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这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在统计工作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考核的数据不断在变化,从原来的28项数据变化成现在的64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每一项数据都有它自己的定义,为将数据情况掌握到位,我逐个对64项指标数据进行了学习,考核数据全市进行排名,我又学习了积分细则,力求把该项工作做细致、做准确,有了一定的经验以后,对上月或上季度的数据进行分析,从数据中找短板、查弱项,并在此基础上,随时对本月或本季度的数据及排名进行分析,找出本月数据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检察长与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反馈,提出一定的建议,保障工作完成的同时提升各项指标数据,充分发挥指标数据“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用行动诠释责任,用勤恳诠释初心,把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转化为强有劲的工作动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尽我所能,守护正义。



绥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   贾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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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敏萍,女,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分管第一检察部。从检17年来,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秉公办案,以饱满的热情、踏实的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忘我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成绩突出。


一、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永葆初心本色


贾敏萍同志一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她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能够做到“两个维护”,组织纪律性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及时了解人民诉求,从人民利益出发,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二、踏实认真,“小事大做”,践行使命担当


在工作中,贾敏萍同志始终坚持秉公办案,清白做人,认真干事。无论是作为刚进院时的内勤、书记员还是有了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无论是办理普通案件还是重大复杂案件,她对所有工作都坚持“小事大做”求极致的态度来完成,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对待。从检至今,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约七百余件,无一错案。她办理的延某等九人寻衅滋事案、韩某等四人妨害公务案等多起案件在全市案件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她先后被授予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卷烟打假打非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贾敏萍同志积极投身该项工作,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办理了马某涉黑案件中的李某某等10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的审查批捕工作;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42人,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件,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4人、漏罪4宗,并就乡村综合治理问题向公安机关和相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均被采纳。在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期间,面对事实多、材料多、程序复杂、涉及人员多等情形,她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详细审查,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完善证据,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并均作出有罪判决。作为绥德县院扫黑办主任,她认真履职,确保了本院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她的带领下,2019年、2020年绥德县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她本人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守从检纪律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贾敏萍同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章制度,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准则,能够坚持依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守纪律。在办案过程中,难免有人说情、请客送礼甚至送钱,均遭到她的严词拒绝。时间久了,惹得亲戚们说无人情,朋友们说不仗义。贾敏萍表示,“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与无悔。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绥德县检察院未检办主任   李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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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毛毛,女,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检察官助理。从检六年来,凭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用行动诠释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和赤诚之心。先后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政法干警、最美政法干警、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平安建设维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立场坚定,一心向党守初心


李毛毛同志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常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坚守初心,办好老百姓关心的事,让自己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二、扫黑除恶,一心为公勇担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李毛毛同志先后参与批准逮捕马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的部分人员,并参与审查起诉冯某某37人恶势犯罪集团案。因案件性质特殊、情况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在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情况下,她和办案团队的同事们加班加点熟悉案情,严格审查证据,确保准确有力惩治犯罪。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面对罪与非罪的定性难度,她学习了数百篇理论文章,翻阅了手头所有的法律书籍以及类似案件的判例和案件分析,只为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当所有涉黑涉恶人员最终都被判处有罪时,她的脸上才露出欣慰的笑容。


三、关爱未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当遇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李毛毛同志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关爱、帮教每个涉罪未成年人。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时,她发现犯罪嫌疑人才刚满十四周岁,稚气未脱,根本不懂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为了最大限度挽救犯罪嫌疑人,她组织了亲情会见。在她的教育、引导和犯罪嫌疑人父亲的亲情感化下,犯罪嫌疑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面对未成年被害人,她也愿意和受伤的孩子一起伤心,给他们带来温暖的呵护。为此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检察官大姐姐。”


四、普法宣传,用爱心传递法治力量


李毛毛同志始终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侵害的现象不断增加,她依托“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未检工作宣传,多次受邀为学校师生讲授法治课,增强未成年人自护能力和法治意识。三年来,她为全市师生开展法治宣讲二十余场次,受众学生5000余人,覆盖老师、家长2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她用爱心传递法治力量,让更多的孩子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米脂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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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静,性别女, 1984年3月出生,陕西省米脂县人,2005年6月入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法律硕士。现任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踏实肯干,从事检察工作13年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在规范司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规范执法助推司法公平公正


她始终坚持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把握,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指导实践,加强和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司法精神和司法理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先后撰写了《侦查活动监督快速查找小手册》《审查逮捕案件操作指引》《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办理指引》,探索制定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创建“四位一体”未检模式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 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和轻刑起诉率 助推米脂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本院刑检工作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程序,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了引领作用。


二、攻坚克难打赢扫黑除恶斗争


2018年,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冯静担任起了单位扫黑办副主任,同时也加入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办案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带领单位扫黑办成员多维宣传调研,努力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积极强化线索摸排,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案件定性,不枉不纵,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其中办理的榆林市院指定管辖的张某某、惠某某、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件涉及嫌疑人99人和26个罪名,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受案后米脂检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冯静毅然承担起案件办理的主要责任。在长达六个月的审查起诉工作中,她带领团队克服疫情、人员、经费等困难,圆满完成起诉指控的任务。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榆林市检察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开拓创新做实做优未检工作


工作以来,冯静非常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她所带领的刑检部门先后获得县、市、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等荣誉。2018年以来,为巩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努力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开创米脂检察未检工作新局面,冯静担任了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并成立未检案件专业办案组,负责打造米脂特色的集职业化司法办案、社会化帮教救助、常态化法治宣教、多元化未检文化的“四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她常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办案的责任不仅仅是机械惩罚他们,更多的应该是挽救他们。因此,无论付出多少,我们都要竭尽所能帮助他们重拾信心,走回正确的人生轨道,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胸前的检徽,对得起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韩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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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调霞,女,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兼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榆林市清涧县人,1982年12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守初心、担使命,十八年如一日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检察事业竭忠尽智、无私奉献,受到全院上下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坚持公正心中藏,无愧一个“检”字。2004年,刚大学毕业的韩调霞即响应党中央“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毅然辞掉省城待遇优厚、条件优越的工作,只身来到山老边贫佳县挥洒汗水、激扬青春,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继而报考佳县人民检察院,开启她长期夫妻两地分居却从不缺勤缺岗,肩扛重责重任而坚守公平正义,坚贞不渝爱党爱国爱家爱人民的闪亮人生。


从2010年独立办案至今,韩调霞承办千余案件保持无错、无超时限、无违法违纪记录。面对一册册厚厚的侦查卷宗,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到一丝不苟审阅案卷材料,从不马虎、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疑点;她常常告诫自己:“放纵哪怕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捕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工作的失职!”对上手的每一案件,她都无一未做到及时审阅案卷、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及时核实相关证据而被称为佳院最最“快捕手”!她查办佳县检察院首起涉恶犯罪案,查办在佳县有重大影响的白伟伟六人盗窃案、郭云云强奸案、张久松杀人案;面对犯罪分子,她嫉恶如仇,决不让检徽蒙受半点尘与污;为了执法公正,她不怕得罪人,即使亲戚说情,也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强调换位思考,绝不违纪违规、为犯罪者开脱罪责。


二、坚持重任肩上扛,无愧一个“责”字。她谨记执法为民本质要求,从不为图省事、明哲保身而在刑事司法中简单从事、懈怠马虎,竭尽全力把每一案件办成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精品案件。如在审办刘某涉嫌故意伤害(轻伤)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远房亲戚,且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认罪态度好,但因家庭困难民事部分未达成而被侦查机关提请逮捕。韩调霞综合分析,认为该案如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不但不利于经济偿还,反而会使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矛盾恶化,既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也违背人民检察初衷,建议检察长以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如此肩扛重责、无愧人民,韩调霞还识大体、顾大局,主动请缨于2015、2016年,担任佳县大佛寺乡张家坪村扶贫攻坚第一书记,于2017年担任佳县朱官寨镇秦家沟村扶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成员,于2018年担任佳县朱官寨镇公家坬“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期间,无论条件有多艰苦、工作有多复杂艰难,她都坚持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做出突出贡献,在不同岗位彰显了一名年轻检察官的积极奉献与担当,受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表扬。


三、坚持亲情心头装,但有愧一个“爱”字。韩调霞从检十八年,以对初心的坚守、对人民检察事业的真情挚爱而十八年夫妻两地分居,以“无愧”换“有愧”,大伙都说她欠家人、欠如今才11岁、5岁的两个孩子太多太多;而那份执著、那份坚守、那份责任,竟让她连产假都没过完就一头扎进了工作里——“任务重,风险大,何不调个岗位呢?”她却说“咱年轻,咱不挑重担让谁挑呢?”夜深沉,与她同宿舍的同事小郑多次见她看着儿子的照片、看着户外大街上来来往往的母亲与孩子潸然落泪……


如此当年,作为志愿者的韩调霞,曾被共青团中央评命“每月新闻人物”,曾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评授“全国西部基层检察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陕西《西部法制报》《检察日报》曾分别以《青春在奉献中闪光》《青春绽放在黄土高坡》作特别报道;尤其近年来,多次被佳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被佳县妇联评为“新时代最具成长女性”;特别是佳县县委、政府还多次评韩调霞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优秀科级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榆林市委政法委评韩调霞为全市“十佳”检察官;佳县检察院党组两次上报市检察院为韩调霞荣记“个人三等功”。

  


吴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高亚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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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亚娥,担任吴堡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现年34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自2013年进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批捕、起诉部门工作,历任批捕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刑事检察部部长等。多年来的工作表现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一致认可,2018年被吴堡县政法委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获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理论及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榆林市检察院给予个人嘉奖、2020年度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被吴堡县检察院评为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等。


一、讲政治,顾大局。多年来,我坚持学习党的各项先进理论,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力争用理性的视角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特别是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基础。


二、重学习,抓业务。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我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情操,把捍卫人民利益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的案件。近三年来,共办理批捕、起诉案件200余件,办案数占比全院刑事案件60%以上,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了执法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日常办理刑事检察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恪尽职守、保持敬畏之心。认真细致地审查每一起案卷材料,做到每案均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耐心听取被害人和证人等相关意见;精心制作每一份法律文书,准确把握案件定性、严格遵守法定办案程序、认真填录案卡信息,确保无违法办案情况发生。始终遵从内心的公正和良知,心存敬畏,通过错案零容忍来倒逼自己正确履行检察工作职责。


三、严以律己,淡泊名利。多年来一直在一线办案部门工作,我从未曾违反党的廉洁自律问题,也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始终坚持做到认真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守检察官的职业操守,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组织给的,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时刻提醒自己,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容不得半点私情私利,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

  


清涧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   高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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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艳,女,汉族,198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法学双学士,中共党员,陕西省佳县人,现任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2016年获“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优秀业务奖、优秀论文奖;2020年获“十佳公诉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2021年获榆林市“十佳检察官”等奖项。


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她认真学习党的系列理论知识,刻苦钻研法律业务,严格履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组织放心的检察官。


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她的审查报告被市院评价为“引领、推动了全市审查报告的规范化制作,”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诸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如刘某某系列强奸、抢劫案,惠某某脱逃、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案等更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抽丝剥茧,织密法网。守护群众的钱袋子,她尽职担当,赢得被害人的一致认可。如2016年她成功办理了市局移送起诉刘某诈骗一案,抽丝剥茧,织密法网,成功追诉了三人,均被判处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守护安宁。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她勇挑重担。她及时有效引导取证,制作严谨充分的出庭预案,在庭审中展开激烈的辩论,惠某等多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中所有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为清涧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做出了巨大贡献!


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未检工作,让司法有爱有温度。她创新宣传模式,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筑牢未成年保护网;致力于办好每起案件,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


求真务实,忠诚为民。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她无惧烈日风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革命遗址、医疗门诊都留下了她的足迹,求真务实是她的工作态度,守护公益是她为民办实事的另一片天地!


“在平凡中坚守,在磨砺中积淀”,她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检察初心,不负韶华,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着新时代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履职担当、敬业奉献的风采!



子洲县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   景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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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巧梅,女,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2008年进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侦监科、反贪局、第一检察部工作。2018年以来,主要从事未检工作。


——她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她立足本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2019年,周末在家哄孩子的她,看到窗外的高速公路上,五六个孩子在嬉戏打闹。她立刻将一份《检察建议书》发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吴靖分公司,焊接网1969米、刺丝网1794.1米、柱子855米及警示牌240块,是交通建设集团对检察建议的最佳回复;而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书,是对她工作的最高赞誉。


---她是柔情满怀的普法者


2018年以来,她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走进全县4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各类法治进校园活动50余次,受教师生12000余名;同时,她受聘为子洲县第二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全校师生送去多堂法治课;多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传递司法温暖,拓宽未检之路,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2019年,走进全市12个县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巡讲17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10余次,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她心系孩子们,开通“空中普法小课堂”, 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并带着防疫用品、文具等,走进留守儿童家中,为孩子们传递司法温度,送去防疫知识。


——她是充满爱心的奉献者


铁骨铮铮显柔情。2015年至2021年,她多次联合妇联、团委等单位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并走进马塔留守儿童学校、困境家庭,为他们送去法治教育课、学习用具等,拓宽未检大爱之路。


2021年,她有幸成为一名“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为子洲县5所学校开展“女童保护”讲座。


——她是争先创优的佼佼者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她更是收获满满,2018年以来,她先后荣获陕西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优秀巡讲员、“陕西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优秀检察建议案件”、“榆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榆林市青年岗位能手”、以及“子洲县2018、2019年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子洲县三八红旗手”、“子洲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各种奖项,都是对她工作的肯定及赞美。


景巧梅同志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用睿智和执着坚守着检察智慧,用一个个骄人的成绩,实现未检人普法路上的新跨越,她将继续怀揣梦想,在这一方土地,辛勤工作,建功立业。


(以上排序不分先后

来源:市院妇委会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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